1.活动有效期:即日起——2015年3月10日;本活动仅限携程“讨红包”订单参与
2. 本活动一等奖仅限1名,奖品为¥9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二等奖仅限2名,奖品为¥2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三等奖仅限7名,奖品为¥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本活动将根据用户在活动有效期内成功讨到的携程礼品卡红包金额进行排名(若金额相同则按首笔订单成交时间顺序进行排名);截止到活动结束,排名第一的用户可获¥9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排名第二和第三的用户, 分别可获¥2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排名第四至第十的用户,分别可获¥999任我行礼品卡(电子卡)
3.本期获奖榜单将于2015年3月13日揭晓,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获奖用户;用户发起讨红包时,需保证预留的手机号真实有效;若因手机号错误或失效导致无法收到奖品,携程不予补发;
4.本活动获奖统计均以用户发起讨红包的携程账户为准。活动有效期内,同一携程账户讨到的金额可累计,不同携程账户不可合并累计
5.“讨红包”所讨到及打赏的均为“携程任我行礼品卡”,非现金且无法兑换现金。“讨红包”讨到的携程任我行礼品卡有效期为自领用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内有效。本活动作为奖品赠送的携程任我行礼品卡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携程任我行礼品卡可用于在携程平台预订各类旅行产品,详情请参见礼品卡章程及礼品卡红包服务条款
6.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活动的进展情况携程旅行网可能对活动的规则/条款作出适当修改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