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作伙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携程旅行网(以下简称"携程")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并规范相关开票工作。
合作伙伴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按原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款金额及对账时间安排,向携程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非根据相关规定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劳务/服务为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被国税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合作伙伴均有义务向携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下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及我司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公司名: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691MA1MA9TQ5J
公司地址及电话:南通长川路1号携程信息技术大楼 0513-89186000
开户行:江苏南通工行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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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内容:请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为了尽快核实专票并为您安排付款,请您务必在寄送发票的快递面单上将团购ID列示。
携程会在收到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尽快进行认证、付款。
感谢您对携程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