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非受过资助的学生;亦非施于资助的人士。在这个事情里,我仅仅是千万分之一的看客。我想说的是,真羡慕这些穷苦的学子们(因为我也曾是穷苦的学生),赶上了这么一个大好时代,和谐美好的社会给予了他们太多的温暖和机遇。这当然是社会发展的健康形态,是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优良现象,而作为一名受肋者,有人可以不求任何回报地施于你最为及时的关怀和帮助,你怎能不去感恩,怎能不将此份爱浓烈的爱心“薪火相传”?!
所以,我的观点很明确,大学生当然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他们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一支最具潜力的中干力量,是最具时代气息的代表群体。他们的举动,极可能会带动一个民族的步伐,成为社会的主流动向。公益活动的目的就在于能够更加广泛地传播互助互帮友好相携的文明形态,能够呼唤起更多社会人的原始良知,也就会使得国家的发展更加和谐安定,人们的生活也将更加幸福。这并非大话空谈,或许只有那些真正的施予者以及那些用心地感激过施予的受助人才会体味到这样的温暖和幸福。其实,能够将自己的一份爱心施于社会和人,体现的是自我的价值,因为,你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记起我的一个山东籍战友。当年在河南的部队时,他因工作出色而被调至团长身边当公务员,算是士兵中最高等的器重和提拔。我知道他其实一切都是靠双手干出来的。他的家世清贫,没有权势,来部队当兵也是为了将来能考上军校。他在学校时的成绩一直不错,只是苦于经济拮据,未能上大学。那时,我们每个月的津贴费不过二百来块钱,虽说在部队中并不会花什么钱,可还是很紧张的,有战友就需要家里寄钱来花。相比之下,这位山东战友就令人佩服了。他每年都要省下来600元寄到河南的一个乡下小学,用以资助两名贫困学生。他说的一句话,令我至今记忆深刻:在这个世上,总有人比你活的更苦更难,你能帮助他,就是带给他活下去的希望!
是啊,活下去,怎能没有希望?有人需要帮助了,你伸出了援助之手,便是给予了希望。当所有的人都来散播这样的希望,那么,社会也就是希望的蓬勃的。
但是,前几日却看到报道,说是湖北襄樊市5名受助大学生因不知感恩而被停止了资助。此事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相信很多人都与我一样,扼腕叹息!一者,为这些学生的未来担忧;再者,为他们思想的“贫困”而担忧。的确是令人匪夷所思,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懂得知恩图报,何况还是一群高才生呢?古训有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又岂止是滴水之恩?
因此,我认为不仅大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们每一个社会的人都应参与其中,这是一个团结的大家庭,是一个和谐文明的整体,良知,需要更加广泛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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