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条款 |
1)预订/出票:预订和出票必须在出发前进行。在delta.com进行的预订必须在预订时出票。通过电话联系达美预订中心进行的预订必须在预订后24小时内出票。座位有限,部分航班和地区的座位可能售完。 2)乘机日期:兑换券可在奖励计划或协议中规定的日期前兑换。必须在券签发之日起的一年内乘机完成旅行。达美航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提供延期。 3)预订舱位等级:可兑换为往返票,且只能兑换规定的舱位等级。 4)票价基础码:*GRATIS (*输入相应的预订舱位等级. 比如:YGRATIS). 5)最短时限:无 6)最长时限:必须在兑换卷签发之日起的一年内完成旅行。 7)不可兑换日期:无 8)航程:允许预订单程或往返行程。不允许中途停留、折反航程、开放式航段及候补。 9)承运人:美国达美航空公司。 10)适用航线:所有旅行必须经由达美航空公司定价的达美航空公司航线。往返日本、亚洲和密克罗尼西亚的航班只能经由达美航空太平洋航线。不保证达美航程表的准确性,上述航程表可能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改变。遭遇航班非正常情况的旅客无权享受达美航空相关运价表上规定的休闲设施。如发生未登机补偿,达美航空将不予支付。 11)转让政策:兑换券不得转让,一经转让或出售即告失效。不允许对经由兑换券得来的机票进行销售或交换。通过销售或交换得来的机票无效,并不得用于旅行。 12)税费:可能收取额外的税费、额外费、检查和安全费。不收取燃油附加费。任何纳税责任及其他政府征收的费用由机票使用者承担任何纳税责任及其他政府征收的费用由机票使用者承担,此类税费的金额在出票时确定。 13)变更:在预订做出后24小时内用户可以取消机票或重新出票,无须支付罚金。在上述取消/重新出票期结束后,允许用户进行机票变更,用户须支付150美元的相关费用。 14)升舱:不允许。 15)候补:不允许。 16)兑换券优惠说明:兑换券不得转让,一经转让或出售即告失效。不允许对经由兑换券得来的机票进行销售或交换。通过销售或交换得来的机票无效,并不得用于旅行。如有相关法律禁止,则兑换券无效。兑换券除按照本优惠说明进行兑换外无其他价值。兑换券在机票出票后作废,不得退回或补发。兑换券属于达美航空财产。 17)飞凡里程:使用兑换卷进行旅行将不享受飞凡里程计划的奖励。 18)退款:如机票未使用,则出票时支付的任何税、费或费用将被退还。但兑换券一经兑换即宣告作废,无其他价值。 19)其他:达美航空保留在任何时间不经通知修改本说明条款的权利。航班安排可能发生变化,恕不通知。本说明的条款为书面条款,未经达美航空公司管理人员书面授权,不得更改、修改或放弃。 20)达美航空保留任何时候增加或取消优惠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