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接送机产品预订须知

特别提示
相关概念注解
接送机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租车产品价格
订单生效
预订人主动退订已生效订单
因携程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更改已生效订单
预订人及乘客应履行的义务
携程应履行的义务
不可抗力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特别提示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充分借用携程旅行网的散客服务预订平台,为客户进行代为预订配备驾驶员的机场接送机租车产品。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本须知及产品页面中的重要条款也做为双方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相关概念注解
您接受携程对以下概念内涵的注解:
1、接送机租车产品(以下简称接送机产品)是指,携程为其客户代为预订配备有驾驶员的在城市与城市所辖机场间的接送租车服务。
2、接送机产品开始和结束时间:送机产品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接机产品开始时间以航班实际到达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超时部分请客人根据车型选项说明中的具体标准与司机直接结算。
3、工作周期:工作周期为携程受理接送机预订的工作周期,从周一至周日的9:00--18:00(全年无休)。
4、工作小时:工作小时为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携程受理接送机预订的小时数,即9:00--18:00共9个工作小时,最小单位为0.5工作小时。
5、以下所说之乘客是指:使用携程接送机产品的人员。
6、预订人是指:在携程预订接送机产品的人员。


接送机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携程接送机产品服务范围:为乘客搭乘的航班起飞、落地所在城市的机场与所选该城市相关区域内的上下车地点(接机时为下车地点、送机时为上车地点)间的接送服务,不包括中途去往其他目的地。各城市具体规定请见各城市的产品说明。
2、预订人须根据携程提供的产品服务范围,合理选择接送机产品,若上车或下车地点超出携程提供的产品服务范围,携程将不作任何承诺。
3、如预订了接机产品,司机将在接机时间于机场候机楼到达厅出口处持接机牌等候乘客,在预订中预订人可定制接机牌的文字内容。
4、接送机产品中的服务车辆及服务人员,均由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供应商提供。


租车产品价格
1、接送机产品的费用包含了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之间因接送乘客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汽油费、机场过路过桥费(不含其他路桥、停车费用)、司机工资、司机餐食、车辆空返费等,不包含额外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其他个人消费。
2、携程保留在其网站上调整已公布的接送机产品价格的权利。
3、如果预订人提供的接送机产品上车或下车地点超出接送机产品的服务范围,乘客需根据各城市产品说明中的超范围收费规则在服务结束后向司机支付超范围服务费用。如乘客提供发票邮寄地址,供应商将在5-7个工作日内将超范围服务费用的发票以邮递的方式送至乘客。
4、如果实际接机或送机时间(即乘客上车出发时间)在夜间服务收费时段,乘客需根据各城市产品说明中的夜间服务费收费标准在服务结束后向司机支付夜间服务费。如乘客提供发票邮寄地址,供应商将在5-7个工作日内将夜间服务费用的发票以邮递的方式送至乘客。



订单生效
1、订单生效的定义:预订人预订产品后,预订人按期全额支付成功接送机产品的应付费用,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2、如因预订人原因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携程为预订人预留的产品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携程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接送机产品日期前一日的17:00前,携程将以短信形式将司机车辆等接送机产品信息发送至订单的预订人及乘客的手机,当天预订的订单至少在上车时间前2小时发送至预订人及乘客的手机,如预订人或乘客在上述时间段内未收到短信,请及时致电携程(10106666)咨询。
4、订单生效后,乘客应按订单中约定的上车时间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司机须提前到达订单约定地点等候乘客。在接机产品中,除由于航班延误的原因导致乘客未在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司机无偿的等候时间为航班实际到达时间起1小时,超出后按50元/小时计费(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等候超出2小时则视为预订人及乘客主动解约退订。携程有权按照本须知第六条的约定进行处理。



预订人主动退订已生效订单
1、订单生效后,预订人可在约定上车时间前通知携程退订预订的订单,同时须承担携程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具体参照以下第2条、第3条内容)
2、在每日的9:00--18:00内通知携程退订订单:
  a) 如距约定上车时间3个工作小时以上通知退订订单,携程将全额退还预订人订单费用;
  b) 如距约定上车时间3个工作小时内(含3个工作小时)通知退订订单,携程将收取订单总额30%为退车费;
  c) 如距约定上车时间1个工作小时内(含1个工作小时)通知退订订单,订单无法受理退订,携程将收取订单全额费用为退车费。
3、在每日的18:00--次日9:00内通知携程退订订单:
  a) 如订单的约定上车时间为次日12:00以后的订单,携程将全额退还订单人订单费用;
  b) 如订单的约定上车时间为次日10:00--12:00的订单,携程将收取订单总额30%为退车费;
  c) 如订单的约定上车时间为18:00--次日10:00的订单,订单无法受理退订,携程将收取订单全额费用为退车费。



因携程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如因携程或供应商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订单内接送机产品服务,携程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取消订单,无条件退返已支付的费用外,并根据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后自动终止该产品的合同及法律效力。
1、在距约定上车时间12个工作小时(不含12个工作小时)以上通知客人取消产品的,携程除全额退还租车费用以外,将另支付给您接送机产品订单已支付费用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在距约定上车时间12个工作小时及以内通知客人取消产品的,携程除全额退还租车费用以外,将另支付给您接送机产品订单已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更改已生效订单
1、订单生效后,在每日的9:00--18:00内如预订人因自身原因需更改接送机产品订单内的任何服务项,须在接送机产品约定上车时间前3个工作小时以上主动致电携程进行更改;在接送机产品约定上车时间前3个工作小时以内携程不受理预订人更改接送机订单内的任何服务项。
2、在每日的18:00--次日9:00内如预订人致电携程需更改接送机产品订单内的任何服务项,携程仅受理更改约定上车时间为次日12:00以后的订单,约定上车时间为次日12:00前的订单携程不受理更改。。
3、如遇特殊情况,携程将尽可能协调供应商来满足预订人的订单更改,由于该订单更改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损失须由预订人或乘客自行承担,携程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订单生效后,如由于交通管制、重大交通拥堵、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原因,导致携程更改您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携程将尽力协助乘客办理相关退变事宜;由于供应商调度、管理所引起的司机、车辆(车型、设备等)问题不在此变更条款约束范围内。



预订人及乘客应履行的义务
1、预订人须确保乘客的航班信息、出发或到达地址等信息的正确性,凡因相关信息提供不详或错误导致接送机产品服务无法履行,所产生的相关损失须由预订人及乘客承担。
2、乘客须按照产品确定短信所确认的预订时间及时到达预定地点,在不能及时到达预定地点时应及时通知携程或联络司机。
3、接送机产品服务中,如由于乘客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应由乘客承担责任。
4、相关乘客保护服务应在乘客遵守租赁标准条款的前提下提供。



携程应履行的义务
1、携程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乘客提供接送机产品服务。
2、携程须告知预订人及乘客用车的具体接洽方式。
3、因任何携程主观方面的原因致使乘客无法正常使用接送机产品服务,须由携程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可抗力
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原因,以及战争、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原因)不能履行并完成已生效订单约定的服务,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携程主观原因延迟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服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并完成已生效订单内约定的服务,携程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并同意接受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