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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与新航的客运燃油附加费获准调高3%
2009-09-23

  香港民航处23日批准三间航空公司调高或维持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由10月1日到10月31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71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328港元,加幅约为3%,有关附加费是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国泰航空”)及新加坡航空公司(简称“新航”)短途燃油附加费由69港元,加至71港元,长途就由318港元,加至328港元。尼泊尔航空则维持为239元。

  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七月底审理。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69元,长途航班最高为318元。

  另外,民航处表示,今后将由每两月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审批客运燃油附加费,以便更快反映航空油价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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