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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华泰携程台湾自由行旅游保险(补充款)

       
             
             
产品特点:      
1、如您已经购买符合入台要求的基础保险,可以选择此产品作为附加保障,全面保障旅行各种风险。      
2、涵盖户外运动,承保登山,攀岩,游泳等热门活动。      
3、涵盖因特定原因如怀孕、罢工、突发性重病等导致的旅程取消责任。      
4、7*24小时Assist America境外救援服务。      
5、全单无免赔。      
             
保障利益 保险金额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补充款A 补充款B      
意外身故、残疾及烧烫伤保险金
(含户外运动)
 100,000  100,000      
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金
——公共交通
——自然灾害
-  100,000      
旅行医疗费用
——意外
——突发性疾病
 50,000  100,000      
住院津贴
——无免赔天数,最长90天
100/ 200/      
紧急救援          
医疗运送和送返 - 实际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 - 实际费用      
未成年子女送返 -  5,000      
个人财物保障          
个人现金丢失  1,000  1,000      
个人托运行李损失
——行李箱损坏补偿200元
 1,000  1,000      
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
-每件或每套物品最高赔偿限额RMB1,000,便携式数码类产品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最高不超过RMB3,000
 1,000  3,000      
旅行证件丢失  3,000  3,000      
旅行不便保障          
旅程延误,每延误5小时400  400  800      
行李延误,每延误8小时500元  500  1,000      
旅程取消  3,000  5,000      
旅程阻碍  3,000  5,000      
个人责任          
个人责任  50,000  100,000      
             
理赔须知:      
出险报案电话4006095509      
紧急救援电话+8610 51295700      
保险条款 保单查询 理赔材料 理赔申请书 常见案例分析    
             
重要告知与声明:      
1、承保年龄范围限0至90周岁 (含0周岁和90周岁)。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人身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的保险金为人民币10万元,“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3、7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人身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和“意外伤害双倍给付”的保险金额为上述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4、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5、保险期限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保险期限应和下单时预订行程一致。
6、理赔提醒:发生盗抢请及时向警方报案并获取报案证明;(发生盗抢请在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获取报案证明)
7、理赔提醒:航班延误超过5小时请注意向航空公司索取延误证明。并保留登机牌。
8、理赔提醒:境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请及时在当地接受治疗,保存好医疗诊断证明、病例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9、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临时前往非国籍所在地旅游,并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投保本保险。

             
             
本页信息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信息请参见保险条款,并以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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