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出生在中国的)第一次证件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申办条件 1,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
2,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中国公民一方须是本市居民或以前是上海申请出境的
所需材料 (一)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的
1、提交父母护照复印件;
2、提交儿童在上海出生的证明(包括附页)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有效护照原件;
4、如父或母在沪工作的,提交工作单位申请公函及父或母的护照原件;
5、1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此类儿童须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以上手续。
(二)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先作国籍审定,后申请出境证件。
1、提交儿童的出生证明(包括附页)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的有效护照原件;
3、父母双方的护照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提交3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此类儿童的手续须由父或母办理。
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申请时间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