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签证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申办条件 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国人。
所需材料 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本市接待单位申请公函
5,提交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申请时间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