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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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 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国人。 |
所需材料 | 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 |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 |
4,提交本市接待单位申请公函 | |
5,提交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
6,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 |
申请时间 |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