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领馆地址及辖区范围 | 希腊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501室 受理辖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希腊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光华路19号 受理辖区:上海领区外的省市 |
---|---|
所需材料 |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从出发日起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有签名 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
2,3张白底彩色数码近照 | |
3,完整填写并签字的短期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 |
4,中国政府签发的户口簿,并翻译成英文,原件+复印件 | |
5,中国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希腊文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申请人的职务和收入情况及商务旅行的目的),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
6,希腊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英文或希腊文),包括: a)用希腊公司抬头纸,信中包括:地址、电话和传真、电子信箱地址及网址 b)逗留时间期限 c)逗留目的及日程安排 希腊邀请方须将邀请函直接传真致相关使领馆 |
|
7,企事业单位以及各机关团体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职业资格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或希腊文。 | |
8,此次旅行的费用承担证明(希方邀请人或中方工作单位一方承诺承担费用的证明) | |
9,中国公司近两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 |
10,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行程安排 | |
签证办理费 | 970RMB |
申请时间 | 约7个工作日 |
签证停留期和有效期 | 以领事馆最终签出的时间为准 |
使领馆网站 | www.grpressbeijing.com/chinese |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使领馆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