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

使领馆地址及辖区范围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021-52574766/68
上海市万山路8号
受理辖区: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从出发日起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有签名(不能用铅笔)
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1张白底彩色数码近照
3,完整填写并签字的短期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申请人的服务处所必须要与目前工作单位一致,如不一致请到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改。请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在职证明原件(中方公司提供,信头纸,签字盖公章)
7,派遣信原件 (中方公司提供,信头纸,签字盖公章)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需日本邀请方提供:
招聘理由书原件(签字人需取缔役级别以上盖人名章及日本公司盖公章)
滞在预定表原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签字人需取缔役级别以上盖人名章及日本公司盖公章)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原件(由日本法务省出具,由邀请方提供)
如申请公司在日本是上市公司,则可不需提供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提供最新的日本四季股票上市证明复印件(需由邀请方公司提供)以上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签证办理费 700RMB
申请时间 6个工作日
签证停留期和有效期 签证停留期:15、30、90不等(具体根据领馆出签为准)签证有效期:3个月
备注 送签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取签时间:14:00-17:00
只能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领事馆不受理,建议提前三周办理
使领馆网站 http://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cn/apply/index1.html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使领馆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