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签证(留学生亲属或监护人)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申办条件 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父母或境外监护人。
所需材料 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留学生就读院校申请公函;
5,留学生的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与申请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或监护公证原件;
7,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注:上述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申请时间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