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签证(探望直系亲属)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申办条件 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
所需材料 1,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与申请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1)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他们的身份证件及在沪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签证申请表 点击下载
注:上述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申请时间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