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领馆地址及辖区范围 | 马达加斯加驻华领事馆: 北京三里屯东街3号 010-65321353;65322102 受理辖区:全国各地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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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从出发日起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有签名(不能用铅笔) 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
2、4张2寸白底彩色数码近照 | |
3、邀请信和经济担保信一份,原件; | |
4、经外交部认证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一份,原件(需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
5、邀请人的有效 一份,原件; | |
6、公司或本人或合作者的考察计划书一份,原件; | |
7、往返机票预订单一份,复印件; | |
8、公司发的工作证一份,复印件(需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
9、马达加斯加邀请公司的章程和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需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
10、中国公司的章程和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需翻译成法文或英文); | |
11、填写签证表格一份 | |
12、填写您要在马达加斯加接洽的企业名称和地址或人士。 | |
签证办理费 | |
申请时间 | 7个工作日 |
签证停留期和有效期 | 自签证签发日开始1-3个月内有效(根据邀请函决定) 自进入马达加斯加后最多停留30天(根据邀请函决定) |
使领馆网站 |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使领馆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