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商务签证

使领馆地址及辖区范围 突尼斯驻华大使馆:
三里屯东街1号  010-65322435/36
全国各地因私护照
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从出发日起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有签名(不能用铅笔)
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申请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3、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2张并签名,须打字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
4、中国派遣单位近期出具的有关出国原因和期限的文件
5、突尼斯方面的邀请函
6、证明在突尼斯期间食、宿、行的有关文件(酒店、机票预定单、支付在突期间费用的证明);
7、注:建议至少提前3周提出申请
签证办理费
申请时间 12-14个工作日
签证停留期和有效期 有效期为3个月,在突停留期根据需要为7天、15天、30天、60天、90天
使领馆网站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使领馆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