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补、换证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申办条件 台湾居民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遗失和证件即将到期、签注页用完、
证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
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照片3张; 点击下载
2、提交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4、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解放日报或文汇日报或新民晚报)。
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申请时间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800元、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50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
(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以上信息供参考,以出入境管理局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