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

(2021 年 9 月 1 日版)



  1. 总则

 

为明确国际航班旅客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以下简称“总条件”或“本条件”),作为吉祥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部分。


2. 适用范围

 

2.1 除本条件“2.2、2.3、2.4、2.5、2.6”中另有规定外,本条件适用于吉祥航空以飞机运输旅客、行李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航空运输。


令或要求不一致的条款,以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为准;本条件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总条件也将适用于由其它承运人实际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但是,每个代码共享航班的实际承运人都有各自的关于其航班运营的运输总条件或运输条款,而且可能部分内容与吉祥航空的总条件存在差异。实际承运人的差异条款与条件,在代码共享航班中将视为吉祥航空运输总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在由实际承运人运营的代码共享航班上取代吉祥航空运输总条件所对应的内容得到优先适用。吉祥航空与代码共享航班实际承运人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3. 定义

 

本条件中的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


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空运输。


1929 年 10 月 12 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华沙公约”);

1955 年 9 月 28 日在海牙签订的《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海牙议定书”);

1999 年 9 月 28 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公约”)。


机联或有价票联上的航空运输企业,当有双边协议时(例如代码共享协议),销售承运人不一定是实际承运人。


周岁的人。“早产婴儿”指旅行开始之日,胎龄在 37 足周以前的活产婴儿。






客有权搭乘该联指定地点之间的航班。








形。



4. 客票

 

 


售代理人为旅客填开客票。


由有权乘机或退票⼈出示,⽽吉祥航空按规定向出示该客票的⼈提供了运输或退款,吉祥航空对原客票有权乘机或退票⼈,不承担责任。


4.2 客票使用要求

 



列明的航程,从始发地点开始,按顺序使用。对于未按顺序使用的乘机联,吉祥航空不予承运,但可以按未使用乘机联对应定座舱位的退票规定办理退票。



4.3 客票的有效期

 


4.4 客票有效期的延长

 







按吉祥航空规定执行。

(含)以上医院(境外含诊所、医疗中心及医院等)出具的诊断证明; 与患病旅客同行的直系亲属旅客,其客票可同样予以延长。


4.5 客票遗失

 


退,吉祥航空不承担责任。



客票作废;


4.5.2.1.2 旅客须申明同意赔偿可能由此造成吉祥航空的一切损失,包括已经或今后被他人冒用或冒退以及由此引起的必要的诉讼费用。


规定的手续向吉祥航空客服中心 95520 申请挂失。经查证该客票未被


冒用、冒退,待客票有效期满后 30 日内,办理相关手续。4.5.2.3 对未经查证或未经吉祥航空认可的遗失客票,吉祥航空

有权不予补发客票。如旅客要求乘机,需另购客票。4.5.2.4 补发的客票不能办理退款或变更。

4.5.2.5 如用吉祥航空客票填开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客票,此类客票一旦遗失,应征得原客票所列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补开。



票的旅客联,予以办理遗失客票的退款手续。4.5.4 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遗失

由于旅客原因造成已打印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不再补打印。


5. 票价和税费

 

 

括退票仅能退还部分票款或不予退票、变更等,旅客应选择最适合⾃身需要的票价进⾏购买。


5.2 特种票价

 



5.3 税费

 


5.4 票款的交付

 

付款方式,旅客应使用吉祥航空可接受的货币交付票款和费用, 除吉祥航空与旅客另有协议外,票款一律现付。


6. 定座

 

 


有关乘机联内,交给旅客或以任何方式支付票款成功后,才能认为座位已经定妥和有效。未经吉祥航空或其销售代理人记录认可,不得认为定座已确认。


6.2 合同单位定座

 

合同单位应按合同的约定定座。6.3 购票时限

已经预订的座位,旅客应在吉祥航空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交付票款。否则,原预订座位不予保留。


6.4 个人资料

 


6.5 定座优先权

 


空认可的需优先安排旅客的定座需求。



6.6 取消定座

 


7. 购票

 

 


内,致电吉祥航空客服热线 95520 办理。


8. 航班超售

 

为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避免因部分旅客临时取消出行计划而造成航班座位虚耗,吉祥航空可视情在某些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航班超售时,吉祥航空将在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前,告知旅客航班超售情况、补偿方案及旅客可享有的权利。


8.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按照吉祥航空航班计划正常运行的定期航班及加班,包括吉祥航空实际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包机航班不在此范围内。


8.2 征集自愿者程序

 


偿协议书》。


8.3 优先登机规则

 

在吉祥航空没有足够自愿者的情况下,会拒绝部分旅客登机。吉祥航空对于以下旅客将给予优先登机:


8.4 超售服务及赔偿

 

因超售导致旅客自愿放弃行程或者被拒绝登机时,吉祥航空将给予以下超售服务及赔偿:


予赔偿:


航班类别

赔偿标准(人民币)

中国境内

500 元

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800 元

中国-亚洲国家

800 元

中国-欧洲

1200 元


9. 乘机

 

 


9.2 安全检查

 

乘机前,旅客及其非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9.3 旅客误机

旅客误机后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吉祥航空将积极予以安排并根据规定收取相应费用;旅客要求退票,吉祥航空可以按该客票的适用条件收取退票费。


9.4 旅客漏乘

 


9.5 旅客错乘

 


9.6 机上座位安排

 

上座位的权利,即使是在旅客登机或就座后。9.7 登机


10. 行李运输

 

吉祥航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与非托运行李。


10.1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的托运行李及非托运行李中不得包含以下物品,否则,吉祥

航空有权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


















10.2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对托运行李中放置或夹带下述物品的遗失和损坏,吉祥航空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责任:










10.3 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有严格的单位数量限制和包装要求,只有在符合吉祥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吉祥航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操作机械肢体用的小型二氧化碳气瓶,每个旅客不能超过一个。10.3.10 不适宜在航空器货舱内运输(如精致的乐器),且重量、

体积超过非托运行李限制规定的物品,应作为占座行李带入客舱。此类物品需单独付费并由旅客自行保管。


10.4 托运行李

 


航线不得超过 32 千克),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 158 厘米。体积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吉祥航空同意方能托运。


10.5 非托运行李

 


10 千克,每件三边之和不得超过 115 厘米。




旅客携带不适宜在航空器货舱内运输(如精致的乐器),且重量、体积超过非托运行李限制规定的物品,应提前申请占座行李,单独付费带入客舱占座,由旅客自行保管,并独自承担保管责任。每件占座行李体积不得超过 40 厘米ⅹ60 厘米ⅹ100 厘米,且重量不得超过 75 千克。占座行李应按照实际占用客舱座位数的适用票价收费。


10.6 免费行李额

 



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10.7 逾重行李费

 



10.8 行李声明价值

 


尾数四舍五入。




10.9 行李的收运

 



吉祥航空为了运输安全和安保需要的原因,有权要求旅客接受对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或发现其不遵守吉祥

航空规定要求,吉祥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10.9.3 收运要求



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应提供服务犬的有效身份及检疫证明,服务犬连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费运输而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如涉及国际/地区航线运输,还应提供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地区服务犬出

境、入境和过境所需的有效证件/证明。10.9.6 外交信袋



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 吉祥航空按下列规定处理:


物品或危险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10.9.8 行李退运


10.10 行李交付

 


对于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吉祥航空有权在行李到达 24 小时后予以处理。



行李自到达的次日起,超过 90 日仍无法交付,吉祥航空可按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11. 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

 

 

吉祥航空出于安全原因,或根据自己合理的判断,认为属下列情

形之一时,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










天产妇旅客。 





(2.5-3)*1012/L;











11.2 限制运输

 


的医疗协助无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的。11.3 被拒绝运输旅客的安排

11.3.1 属本条件“11.1.11 与 11.1.15”规定的旅客,已购客票按非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11.3.2 除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情形的旅客,按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12. 退票

 

 

旅客退票时应持本人购票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退票手续的,受托人应提供委托书、客票所列明的乘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客票、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正式退票,吉祥航空与旅客的运输合同关系随即解除。12.2 退票期限

旅客要求退票,应在旅行之日起(客票第一段未使用的,从客票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吉祥航空不予办理。


12.3 退票地点

 


12.4 货币

 

如果旅客在吉祥航空直销渠道购票时,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票款,票款只能被退还到原卡账户上。吉祥航空将根据本条规则以旅客原支付的客票金额与币种为基础计算退款额。由于货币兑换差额的原因,退还到旅客卡中的票款额可能与信用卡或借记卡公司记入的原

票款额有所不同。旅客无权就此差额向吉祥航空提出退款索赔。12.5 非自愿退票

本条件“4.4.1”所列任何一个原因导致旅客要求退票的,则: 12.5.1 客票全部未使用,退还全部票款及税费,免收退票手续

费。



12.6 自愿退票

 

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吉祥航空国际航班退改签规定执行。12.6.1 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退票手续费后,退还剩余票款及

税费;



费和退票手续费,将余额退还旅客;



12.7 退票手续费

 


舱位规定执行。

12.8 拒绝退票的权利

 



13. 客票变更

 

 

乘坐吉祥航空航班的旅客,由于非吉祥航空原因导致非自愿变更客票的,吉祥航空应当考虑旅客的合理需要并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因此产生的额外税费差额和地面运输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旅客自理。




13.2 自愿变更

 


日期)。



祥航空出具的客票,因自身原因要求更改航段原定承运人,在客票适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吉祥航空同意后,可为旅客办理签转手续, 签转仅限于与吉祥航空有结算协议的航空运输企业航班的相同等级舱位。




14. 旅客服务

 



取措施,尽力救护。



15. 飞机上的行为

 

 

如果旅客在飞机上有下列行为之一,机长可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包括对该旅客实施管束,或在任何地点要求旅客下机,以阻止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触犯法律的,由吉祥航空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15.2 电子设备

 

旅客不得在飞机推出后在飞机上使用不不具备飞行模式功能的移动电话、个人卫星电话、对讲机、移动 WIFI、遥控玩具和其他带遥控装置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吉祥航空允许旅客在机上使用便携式收音机、助听器、电动剃须刀、心脏起搏器等维持生命而必须使用的医

疗电子设备及吉祥航空认为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在飞机运行过程中禁止使用移动电源对电子设备充电。


15.3 航班禁烟

 

吉祥航空所有的航班均已禁烟,机上所有区域均不允许吸烟,包括电子烟。


15.4 酒类

 

飞机上,除吉祥航空供应的含酒精饮料外,不得饮用其他含酒精饮料。


15.5 安全带

 

当旅客在机上就座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16. 不正常航班处置

16.1 当天航班出港延误/取消/备降旅客服务

 


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服务:


16.2 机上延误处置

 

16.3 延误补偿



给予服务补偿;因吉祥航空原因延误超过 4 小时以上的,除给予服务补偿外,同时给予经济补偿。




17. 旅客投诉管理

 


国内拨打:021-95520; 海外拨打:+86-95520


18. 行政手续

 


规章、政府规定、命令、要求及旅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并应服从政府或机场管理和吉祥航空的任何安全检查。


19. 连续承运人

 

吉祥航空以及其他承运人依据一个合约或者连续票号履行的运输,或吉祥航空与代码共享航班所属承运人依据一个合约或者连续票号履行的运输,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客票上所列的各承运人对旅客的运输责任受各自运输条件的约束。


20. 损失责任及赔偿限额

 

输,应当适⽤蒙特利尔公约的责任规则。不属于蒙特利尔公约界定的国际运输,对由于运输造成的旅客和⾏李的任何损害,吉祥航空按照华沙公约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吉祥航空对每位旅客死亡、受伤、或其他

⼈身伤害所承担的责任限额应依照适⽤的法律及其规定的责任限额。20.1.3 在公约适⽤于该运输的情况下: 


产生的赔偿责任,代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吉祥航空:为其它承运人填开客票、办理行李托运等。

中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由于旅客未能遵守上述规定⽽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吉祥航空不承担责任。由于旅客行李内部物品对他⼈造成伤害或对他

⼈物品或对吉祥航空的财产造成损失,该旅客应赔偿吉祥航空的损失和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本⼈形成危害和危险,并由此造成或加重本⼈的任何疾病、受伤、残疾或死亡,吉祥航空不承担责任,除⾮此疾病、受伤、残疾或死亡是蒙特利尔公约第 17 章所定义的“事故”导致的。  

20.2 行李赔偿

 


失每千克赔偿 17 特别提款权; 符合 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

国条件的,每名旅客托运⾏李和⾮托运⾏李赔偿限额为 1288 特别提款权。  



李延误的情况下,任何异议最迟不得超过从⾏李交付收件⼈保管之日起二十一个工作日以内提出。  

或从⻜机应该到达之日起,或从运输终止之日起二年以内提出。



21. 生效与修改

 


延误原因


延误时间


地面服务补偿标准


机上服务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标准










吉祥航空原因




4 小时以内(含)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当天航班预计延误 2(含)至 4(含)小时,为旅客提供点心、饮料;在用餐时间(早餐 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 17:00-19:00)供应餐食;

√ 根据旅客需要,免费为旅客办理签转或退票手续; 

√ 根据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证明。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 机上延误超过 2 小时(含)为旅客提供饮用水与食品;

√ 机上延误超过 3 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机等待。









4 小时以上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当天航班预计延误超过 4 小时,为旅客提供点心、饮料;在用餐时间(早餐 7:00-9:00;午餐 11:00-13: 00;晚餐 17:00-19:00)供应餐食;

当天航班预计延误超过 4 小时,视情况免费为旅客安排住宿、地面交通服务;

√ 根据旅客需要,免费为旅客办理签转或退票手续; 

√ 根据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证明。






/



(1)延误 4-6 小时(含):

经济补偿 200 元或会员积分 300 分

(2)延误 6-8 小时(含):

经济补偿 300 元或会员积分 450 分

(3)延误 8 小时以上:

经济补偿 400 元或会员积分 600 分。




非吉祥航空原因



4 小时以内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 协助旅客安排餐食,费用由旅客自理;  

√ 根据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证明; 

√ 根据旅客需要,免费为旅客办理签转或退票手续。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 机上延误超过 2 小时(含)为旅客提供饮用水与食品;

√ 机上延误超过 3 小时(含)且无明确起

飞时间的,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机等待。




4(含)-8

√ 每隔 30 分钟通报一次航班信息; 

/

附录 1:吉祥航空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洲际始发航线除外)


小时

√ 协助旅客安排旅客餐食、住宿、地面交通,费用由旅客自理; 

√ 根据旅客需要,免费为旅客办理签转或退票手续; 

√ 根据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证明。